关于征集《眼科仪器 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眼科仪器通用要求》等2项国家标准项目参与起草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1 17:30:53 作者:admin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保障标准质量,顺利推进标准制定工作,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公开征集《眼科仪器 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眼科仪器通用要求》等2项国家标准项目的参与起草单位,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具体事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标准项目清单
序号 | 标准名称 | 强制/推荐 | 制定/修订 | 采标号 |
1 | 眼科仪器 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眼科仪器通用要求 | 推荐 | 制定 | ISO 15004-1:2020 |
2 | 眼科仪器 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2部分:光危害防护 | 强制 | 制定 | ISO 15004-2:2024 |
二、参与起草单位要求
1.业务范围与标准涉及的技术内容相适应,生产企业原则上应取得相关产品的注册证;
2.具备相关的科研和技术能力,具备标准验证能力,在行业内具有代表性;
3.熟悉国家医疗器械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的要求,了解标准中涉及的产品生产水平和使用要求、当前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法、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等;
4.具有标准起草等相关标准化工作经验;
5.无任何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
6.能够按标准制修订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三、申报要求
请填写《医疗器械标准起草单位登记表》《医疗器械标准起草人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盖章后于2025年3月10日前寄送1份至分技委秘书处,电子版(PDF盖章版和word版)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四、秘书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邮编:310018
联系人:石林 0571-87896527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25号大街379号
传真:0571-86002830 邮箱:sactc103sc1@mdst.org.cn
附件: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