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9年年会暨标准审查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4 13:25:02 作者:admin
各位委员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医疗器械标准化相关工作,提升医疗器械标准质量,我分技委决定召开2019年年会暨医疗器械标准审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4-15日,13日下午报到,16日上午离会。
2.会议地点:成都索菲斯锦苑宾馆(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22号,028-65206666)。
二、会议内容
1.总结分技委2019年工作,讨论2020年工作计划等;
2.审查医疗器械标准项目:
序号
标准名称
1
《医用电气设备 第2-18部分:内窥镜设备的基本安全与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2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1部分:术语》
3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6部分:有效期和运输稳定性》
4
《眼科光学 接触镜护理产品 第9部分:螯合剂测定方法》
5
《激光治疗设备 掺钕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机》
6
《医用电气设备 第2-50部分:婴儿光治疗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
7
《治疗用激光光纤通用要求》
8
YY/T 0931-2014《医用内窥镜 内窥镜器械 圈型套扎装置》第1号修改单
3.其他重要事项。
三、会议组织
1.主办单位
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2.承办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四、参会人员
1.分技委全体委员;
2.主管部门相关人员;
3.有关医疗器械监管、检测、研发及制造等相关标准使用方;
4.标准起草单位及秘书处人员。
五、其他事项
1.要求全体委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应向秘书处请假并委托他人参加。
2.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住宿统一安排双人标间,如需单间,请在回执中注明,差价自理。
3.非委员代表收取会务费1500元/人(含食宿费等),交通费自理。住宿统一安排双人标间,如需单间,请在回执中注明,差价自理。
4.会议特邀专家相关费用由会议承担。
5.会议不提供相关材料纸质版。
6.请参会人员于11月7日前将会议回执(附件)发送至分技委秘书处。
联系人:梁泽伟 0571-87896517/15869042864
夏忠诚 0571-86002820/15158106330
会务联系人:万少容 18976096918
邮 箱:sactc103sc1@163.com
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