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YY 0719 《眼科光学 接触镜护理产品》系列标准开展实施评价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0 11:39:46 作者:admin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管中心《关于印发<2018年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实施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械标管[2018]37号)文件要求,我分技委现组织开展对YY 0719 《眼科光学 接触镜护理产品》系列标准实施进行评价调查的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填写反馈问卷(请见附件)并于2018年11月13日前反馈(传真或扫描发送邮件)至分技委秘书处,谢谢配合!
秘书处联系方式: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杭州市下沙经济开发区25号大街379号
联系人: 夏忠诚 0571-86002820
传真:0571-86002830 邮箱:sactc103sc1@163.com
附件: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附件
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2018年10月9日
2018年10月9日
附件:YY 0719 《眼科光学 接触镜护理产品》系列标准实施评价调查问卷
光秘函字[2018]10号 关于YY 0719 《眼科光学 接触镜护理产品》系列标准开展实施评价调研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