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性、保密性声明
发布时间:2022-05-17 19:05:36 作者:admin
本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以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检验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本院将始终坚持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服务承诺,按照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17025:2017)及相关检测领域应用说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7-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要求》以及《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食药监科〔2015〕249号附件)的要求建立管理体系,确保检验工作的独立性、准确性、公正性和保密性。为了更好地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医疗器械检验工作,特作如下声明:
1、MDST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检测,独立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并对相应的检验检测结果负责,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MDST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承担社会责任。
3、本院的组织机构独立,从组织结构和管理上确保检验检测工作不受行政、商业、财务和各种外来因素方面的影响,保证公平性。
4、MDST 及其人员独立于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干扰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不从事任何可能对检验检测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项目研发、营销等活动,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从事检验检测人员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5、MDST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在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客户提供的样品、技术资料及检测数据,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
6、MDST全体人员恪尽职守,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院检验检测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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