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技委
关于征集《光学和光子学 手术显微镜 第1部分:要求和试验方法》等2项国家标准项目验证单位的通知
2023-12-15 16:30: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规定,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就我分技委归口的《光学和光子学 手术显微镜 第1部分:要求和试验方法》《光学和光子学 手术显微镜 第2部分:眼科用手术显微镜的光危害》2项医疗器械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集验证单位,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起草单位要求

1.业务范围与标准涉及的技术内容相适应;

2.优先选择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或具有相关产品注册证的生产企业;

3.能够按标准制修订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二、申报要求

申报验证单位的请填写附件1,盖章后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电子版(PDF格式)和word文件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三、秘书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邮编:310018

联系人:石林   电话: 0571-87896527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25号大街379号

传真:0571-86002830    邮箱:sactc103sc1@mdst.org.cn

附件:1.医疗器械标准验证单位申请表

             分技委文件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