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技委 |
关于征集《激光治疗设备 调Q眼科激光治疗机》等4项行业标准项目验证单位的通知
2023-06-26 10:48:4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规定,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就我分技委归口的《激光治疗设备 调Q眼科激光治疗机》等4项(详见标准清单)医疗器械行业标准项目公开征集验证单位,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项目清单
序号 | 标准项目名称 | 强制/推荐 | 有源/无源 | 修订/制定 |
1 | 激光治疗设备 调Q眼科激光治疗机 | 强制 | 有源 | 修订 |
2 | 眼科仪器 角膜地形图仪 | 推荐 | 有源 | 修订 |
3 | 眼科仪器 视觉敏锐度测量用投影和电子视力表 | 推荐 | 有源 | 修订 |
4 | 激光治疗设备 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 | 强制 | 有源 | 修订 |
二、验证单位要求
1.业务范围与标准涉及的技术内容相适应;
2. 具备相关的科研和技术能力,在行业内具有代表性;
3.优先选择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或具有相关产品注册证的生产企业。
三、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单位填写《医疗器械标准验证单位登记表》(附件1),由申报单位盖章后于2023年7月10日前寄送至分技委秘书处(一式两份),电子版(PDF格式)和word文件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附件1:医疗器械标准验证单位登记表
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林 联系电话:0571-87896527
邮箱:sactc103sc1@mdst.org.cn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