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技委 |
各有关单位: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3/SC1)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医用光学和仪器等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TC103/SC1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191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始筹备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委会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四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 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医用光学和仪器领域,包括眼科仪器设备、眼科植入物(人工晶状体等)、接触镜及其护理产品、医用微创内窥镜系统、医用光辐射安全和激光治疗设备、医用显微镜及照明设备、医用光谱诊断及治疗设备等领域相关的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管理部门、行业组织、检测机构、临床机构等单位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一)在本专业领域从事科研、生产、应用、检验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和技术骨干,熟悉本专业的业务工作和标准化业务,并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职务的在职人员;
(三)熟悉和热心标准化工作,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能够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四)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任职,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五)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资格章),推荐单位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工作单位与推荐盖章单位需一致;
(三)请于2021年7月15日前将下述材料邮寄至SAC/TC103SC1秘书处: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另附同底照片2张(背后注明姓名),同时发送登记表电子版word+PDF(盖章版)至秘书处邮箱,邮件主题为:TC103/SC1候选委员登记表-单位简称-姓名;
(四)分技委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推荐人进行综合评定,形成第四届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每届委员任期五年,单位推荐人选应尽量在本届任期内保持稳定性。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25号大街379号 邮编:310018
联系人:夏忠诚 电话:0571-86002820/15158106330
电子邮箱:sactc103sc1@163.com
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