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技委 |
为做好2020年度医疗器械标准化相关工作,提升医疗器械标准质量,我分技委决定召开2020年年会暨标准审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4-25日,23日下午报到,26日上午离会。
2.会议地点:杭州梅苑宾馆(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511号,0571-88051000)。
二、会议内容
1.总结分技委2020年工作,讨论2021年工作计划等;
2.审查医疗器械标准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2部分:外科、整形、治疗和诊断用激光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 |
2. | 《眼科仪器 眼底照相机》 |
3. | 《眼科光学 接触镜 多患者试戴接触镜的卫生处理》 |
4. | 《眼科光学 接触镜护理产品 第5部分:接触镜和接触镜护理产品物理相容性的测定》 |
5. |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4部分:标签和资料》 |
6. |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8部分:基本要求》 |
7. | 《激光治疗设备 掺钕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机》 |
8. | 《激光治疗设备 眼科激光光凝仪》 |
9. | 《医用电气设备 第2-58部分:眼科手术用晶状体摘除及玻璃体切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
10. | 《眼科光学 接触镜护理产品 第2部分:基本要求》 |
11. | GB 11417.2-2012《眼科光学 接触镜 第2部分:硬性接触镜》第1号修改单 |
12. | YY 0676-2008《眼科仪器 视野计》第1号修改单 |
13. | YY 0789-2010《Q开关Nd:YAG激光眼科治疗机》第1号修改单 |
14. | YY 0846-2011《激光治疗设备 掺钬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机》第1号修改单 |
3.其他重要事项。
三、会议组织
1.主办单位: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2.承办单位: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四、参会人员
1.主管部门领导和专家、分技委全体委员等;
2.标准起草单位代表以及有关医疗器械监管、检测、研发及制造等相关标准使用方。
五、其他事项
1.要求全体委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应向秘书处请假并委托他人参加(附件1)。
2.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和专家、委员及起草单位代表食宿费用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统一安排双人标间,单间另补差价;起草单位代表限1人),交通费自理。
3.其他参会人员住宿统一安排双人标间,费用自理(会议费用1000元(含食宿等),单间另补差价,请自行与酒店结算)。
4.会议不提供相关材料纸质版,审定标准的电子送审稿等材料将在报名结束后发送至各位代表反馈的邮箱,请自行打印携带到会。
5.请参会人员于11月13日前将会议回执(附件2)发送至分技委秘书处。
联系人:夏忠诚 0571-86002820/15158106330
酒店联系人:蒋凯 13957127489
附 件:1.委托书
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