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标技委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标准制修订工作相关方参与程度,提高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与水平,我分技委现就拟制定国家标准项目《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征集参与起草验证单位,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具体事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标准起草单位要求
1.业务范围与拟制定标准项目涉及的技术内容相适应,生产企业原则上应取得相关产品的注册证;
2.具有与拟制定标准项目相关的研究、生产、检测、管理等工作背景和技术能力;
3.重视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熟悉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熟悉国家医疗器械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的要求,了解标准中涉及的产品生产水平和使用要求、当前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法、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等;
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任何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
5.能够按标准制修订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如积极参与试验验证工作,提供代表性验证试验样品或承担验证试验任务等。
二、标准验证单位要求
验证单位应具有完成指定验证任务的能力,能够提供数据样本、试验样品;严格按照验证方案开展验证工作,并按要求按时提交本单位验证报告。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请参与起草单位请填写《医疗器械标准起草单位登记表》《医疗器械标准起草人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申请标准验证单位请填写《医疗器械标准验证单位申请表》(附件3),盖章后于2025年5月14日前寄送1份至分技委秘书处,电子版(PDF盖章版和word版)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四、秘书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邮编:310018
联系人:石林 0571-87896527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25号大街379号
传真:0571-86002830 邮箱:sactc103sc1@mdst.org.cn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