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技委
关于征集《光学和光子学 手术显微镜 第1部分:要求和试验方法》等2项国家标准项目参与起草单位的通知
2023-12-15 16:23:3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规定,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就我分技委归口的《光学和光子学 手术显微镜 第1部分:要求和试验方法》《光学和光子学 手术显微镜 第2部分:眼科用手术显微镜的光危害》2项医疗器械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集起草单位,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起草单位要求

1.业务范围与标准涉及的技术内容相适应,生产企业原则上应取得相关产品的注册证;

2.具备相关的科研和技术能力,具备标准验证能力,在行业内具有代表性;

3.熟悉国家医疗器械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的要求,了解标准中涉及的产品生产水平和使用要求、当前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法、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等;

4.具有标准起草等相关标准化工作经验;

5.无任何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

二、申报要求

申报参与起草单位请填写附件1、附件2,盖章后于2024年1月15日前寄送至分技委秘书处(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和word文件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三、秘书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邮编:310018

联系人:石林   电话: 0571-87896527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25号大街379号

传真:0571-86002830    邮箱:sactc103sc1@mdst.org.cn

附件:1.医疗器械标准起草单位登记表

         2.医疗器械标准起草人登记表

             分技委文件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