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基金课题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学光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2023-08-31 11:22:51

各有关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学光学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依托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建立,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医疗器械领域首次获批的8个重点实验室之一。
为推动生物医学光学相关领域的基础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发挥重点实验室在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作用,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共同研究、联合攻关,促进高水平成果产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学光学重点实验室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学光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欢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具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方向
      根据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重点领域如下:
      1. 内窥镜及设备安全有效性评价方法研究;
      2. 眼科仪器设备及眼科产品(接触镜、人工晶状体、眼内填充物、眼用粘弹剂等)安全有效性评价方法研究;
      3. 医用激光及非相干光设备安全有效性评价方法研究;
      4. 光学类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性评价方法研究。
      二、 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1.开放基金课题经费资助不超过5万/项,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 对某些必须持续较长时间的重大课题可适当放宽时限。
      2.课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
      3. 开放基金课题经费由本实验室统一管理,原则上不能外拨,主要用于报销课题研究所需的业务费(包括材料费、论文版面等费用),劳务费(主要列支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4. 每项开放基金课题将至少有一名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者,由课题申请者提出或实验室指定)协助课题的实施。
      5.申请人根据本申请方向相关内容,填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学光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申请书可在附件中下载。经所属单位签署意见后,一式三份递交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学光学重点实验室,并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word和盖章PDF),注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学光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
      6.受理开放基金课题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8日(实验室将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请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7.其他。
      三、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25号大街379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学光学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马杜超 0571-86002809
      Email:1016753492@qq.com


附件:
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学光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学光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学光学重点实验室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