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技委 |
关于征集《眼科仪器 角膜地形图仪》(征求意见稿)等4项行业标准意见的通知
2023-07-26 08:05:28
各位委员及有关单位:
我分技委归口起草的《眼科仪器 角膜地形图仪》等4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项目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附件1~4)发送给您(单位)。
序号 | 标准名称 | 制定/修订 | 实施建议 |
1 | 眼科仪器 角膜地形图仪 | 修订 | 建议发布之日起12个月实施 |
2 | 眼科仪器 视觉敏锐度测量用投影和电子视力表 | 修订 | 建议发布之日起12个月实施 |
3 | 激光治疗设备 调Q眼科激光治疗机 | 修订 | 建议发布之日起24个月实施 |
4 | 激光治疗设备 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 | 修订 | 建议发布之日起24个月实施 |
请各位委员和有关单位认真审阅,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医疗器械标准意见反馈表》(附件5),并于2023年9月26日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以纸质或电子版形式反馈至分技委秘书处,以便于进一步修改,完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逾期无回复或复函,按无意见处理,请各位专家和相关单位积极参与。
谢谢支持!
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25号大街379号
单位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邮编:310018
联系人:石林 电话:0571-87896527
传真:0571-86002830 邮箱:sactc103sc1@mdst.org.cn
附件:1.《眼科仪器 角膜地形图仪》(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眼科光学 视觉敏锐度测量用投影和电子视力表》(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3.《激光治疗设备 调Q眼科激光治疗机》(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激光治疗设备 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