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随着社会大众保健意识的不断提升以及医疗器械行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所使用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应的对我国医疗器械标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省器械院”)作为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始终坚持以促进我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制修订工作为己任,负责组织制订专业领域标准体系表,提出医用光学专业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
为推进功能性近红外光谱设备和家用光治疗设备等两项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省器械院于8月24日,组织召开了上述两项国家标准的审查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有关单位代表,分技委主任委员顾瑛院士、全体委员及相关企事业代表等60余人在线参加会议。
审查会上,分技委审查通过了《医用电气设备 第 2-71 部分:功能性近红外光谱(NIRS)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和《医用电气设备 第 2-83 部分:家用光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听取了秘书处下步对于标准宣贯、标准审定、标准立项以及归口领域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调研等方面工作计划的汇报。分技委主任委员顾瑛院士在肯定秘书处前期工作的同时也对会议进行了总结。顾院士强调,本次审查的两项国家标准对于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具有重要意义,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提出,对于保障功能性近红外光谱(NIRS)设备和家用光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其后续的发布实施也将为相关产品的监管提供支撑作用。下步分技委要认真做好两项标准宣贯与调研工作,以确保两项标准能有效落地。
近年来,省器械院依托自身优势,持续推进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建设,累计制修订完成医用光学领域国行标120余项,为提高我国医用光学和设备标准化水平,推动我国医用光学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今年,省器械院更是计划完成国行标制修订13项,以标准引领,持续助推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