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技委
关于征集国家标准项目《医用电气设备 第2-83部分:家用光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意见的通知
2022-01-28 14:58:09

各位委员及相关单位:

我分技委归口起草的国家标准项目《医用电气设备 第2-83部分:家用光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附件1)发送给您(单位)。

序号

标准名称

实施建议

1

医用电气设备   第2-83部分:家用光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建议发布之日起24个月实施

请各位委员和有关单位认真审阅,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填写至《医疗器械标准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于2022年3月29日前按下面的联系方式以纸质或电子版形式反馈至秘书处,以便于进一步修改,完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逾期无回复或复函,按无意见处理,请各位专家和相关单位积极参与。

谢谢配合!

附件:1、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医疗器械标准意见反馈表

      分技委文件

 

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25号大街379号

单位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邮编:310018

联系人:夏忠诚         电话:0571-86002820

传真:0571-86002830    邮箱:sactc103sc1@163.com

 

 

 

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202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