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技委
关于征集《医用电气设备 第2-22部分:外科、整形、治疗和诊断用激光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国家标准意见的通知
2020-02-27 12:08:03

各位委员及相关单位:

      我分技委归口的国家标准项目《医用电气设备 第2-22部分:外科、整形、治疗和诊断用激光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已完成起草,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附件(附件1)发送给您(单位)。

      请各位委员和有关单位认真审阅后,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填写至《医疗器械标准意见反馈表》(附件2)按下面的联系方式以纸质或电子版形式返回至秘书处,以便于进一步修改,完成该标准的修订工作,逾期无回复或复函,按无意见处理,请各位专家和相关单位积极参与。重大意见请提供说明论据或技术论证。

谢谢配合!

 

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下沙经济开发区25号大街379号

单位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邮编:310018

联系人:夏忠诚 电话:0571-86002820

传真:0571-86002830    邮箱:sactc103sc1@163.com

 

2020年2月25日


附件:1、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附件

           2、医疗器械标准意见反馈表


关于征集《医用电气设备 第2-22部分:外科、整形、治疗和诊断用激光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国家标准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