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技委
关于召开2019年年会暨标准审查会的通知
2019-10-14 13:25:02

各位委员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医疗器械标准化相关工作,提升医疗器械标准质量,我分技委决定召开2019年年会暨医疗器械标准审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4-15日,13日下午报到,16日上午离会。
    2.会议地点:成都索菲斯锦苑宾馆(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22号,028-65206666)。

二、会议内容
    1.总结分技委2019年工作,讨论2020年工作计划等;
    2.审查医疗器械标准项目:

序号

标准名称

1

《医用电气设备 第2-18部分:内窥镜设备的基本安全与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2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1部分:术语》

3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6部分:有效期和运输稳定性》

4

《眼科光学 接触镜护理产品 第9部分:螯合剂测定方法》

5

《激光治疗设备 掺钕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机》

6

《医用电气设备 第2-50部分:婴儿光治疗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

7

《治疗用激光光纤通用要求》

8

YY/T 0931-2014《医用内窥镜 内窥镜器械 圈型套扎装置》第1号修改单

    3.其他重要事项。

三、会议组织
    1.主办单位
    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2.承办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四、参会人员
    1.分技委全体委员;
    2.主管部门相关人员;
    3.有关医疗器械监管、检测、研发及制造等相关标准使用方;
    4.标准起草单位及秘书处人员。

五、其他事项
    1.要求全体委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应向秘书处请假并委托他人参加。
    2.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住宿统一安排双人标间,如需单间,请在回执中注明,差价自理。
    3.非委员代表收取会务费1500元/人(含食宿费等),交通费自理。住宿统一安排双人标间,如需单间,请在回执中注明,差价自理。
    4.会议特邀专家相关费用由会议承担。
    5.会议不提供相关材料纸质版。
    6.请参会人员于11月7日前将会议回执(附件)发送至分技委秘书处。
    联系人:梁泽伟    0571-87896517/15869042864
            夏忠诚    0571-86002820/15158106330
    会务联系人:万少容  18976096918
    邮  箱sactc103sc1@163.com


 

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参会回执    关于召开2019年年会暨标准审查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