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技委
关于征集《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1部分:术语》等2项行业标准和1项行业标准修改单意见的通知
2019-07-04 15:30:55

各位委员及相关单位:

    我分技委归口的《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1部分:术语》、《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6部分:有效期和运输稳定性》两项行业标准和YY/T 0931-2014 《医用内窥镜内窥镜器械 圈形套扎装置》第1号修改单已完成起草,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附件(附件1)发送给您(单位)。

    请各位委员和有关单位认真审阅后,于2019年9月6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填写至《医疗器械标准意见反馈表》(附件2)按下面的联系方式以纸质或电子版形式返回至秘书处,以便于进一步修改,完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逾期无回复或复函,按无意见处理,请各位专家和相关单位积极参与。重大意见请提供说明论据或技术论证。

谢谢配合!

 

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下沙经济开发区25号大街379号

单位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邮编:310018

联系人:夏忠诚        电话:0571-86002820

传真:0571-86002830    邮箱:sactc103sc1@163.com

 

2019年7月3日

附件:
通知文件
1、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附件
2、医疗器械标准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