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技委
关于征求《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2部分:光学性能及其测试方法》(征求意见稿)等2项行业标准意见的通知
2018-09-25 16:00:15

各位委员及相关单位:

    我分技委归口的行业标准《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2部分:光学性能及其测试方法》、《眼科光学接触镜护理产品 第8部分:清洁剂测定方法》已由相关单位起草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资料发送给您(单位)。请各位委员和有关单位认真审阅后,于2018年11月13前将修改意见按下面的联系方式以纸质或电子版形式返回至秘书处,以便于进一步修改,完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逾期无回复或复函,按无异议处理,请各位专家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谢谢配合!

 


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下沙经济开发区25号大街379号

单位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邮编:310018

联系人:夏忠诚        电话:0571-86002820

传真:0571-86002830    邮箱:sactc103sc1@163.com

 

2018年9月13日 

 附件:医疗器械标准意见反馈表     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