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技委 |
我分技委归口的行业标准YY 9706.241-2020 《医用电气设备 第2-41部分:手术无影灯和诊断用照明灯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和YY 0068.4-2009 《医用内窥镜 硬性内窥镜 第4部分:基本要求》根据有关单位的意见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并起草形成修改单,现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附件(附件1)发送给您(单位)。
序号 | 标准名称 | 实施建议 |
1 | YY 9706.241-2020 《医用电气设备 第2-41部分:手术无影灯和诊断用照明灯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第1号修改单 | 建议2023年5月1日实施 |
2 | YY 0068.4-2009 《医用内窥镜 硬性内窥镜 第4部分:基本要求》第1号修改单 | 建议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请各位委员和有关单位认真审阅,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填写至《医疗器械标准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于2021年10月11日前按下面的联系方式以纸质或电子版形式反馈至秘书处,以便于进一步修改,完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逾期无回复或复函,按无意见处理,请各位专家和相关单位积极参与。
谢谢配合!
附件:1、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附件
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下沙经济开发区25号大街379号
单位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邮编:310018
联系人:夏忠诚 电话:0571-86002820
传真:0571-86002830 邮箱:sactc103sc1@163.com
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