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技委 |
关于征集医用光学和仪器领域标准复审意见的通知
2017-05-23 10:18:34
各位委员及相关单位:
为确保标准的有效性、适用性和可实施性,提高标准技术和质量水平,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现需要对发布实施5年以上的归口标准(附件1)开展复审工作,请各位委员及相关单位积极提出意见或建议,填写至复审意见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反馈至分技委秘书处。
谢谢配合!
秘书处联系方式: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院
杭州市下沙经济开发区25号大街379号
联系人:夏忠诚 联系电话:0571-86002820
传真:0571-86002830 邮箱:sactc103sc1@163.com
为确保标准的有效性、适用性和可实施性,提高标准技术和质量水平,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现需要对发布实施5年以上的归口标准(附件1)开展复审工作,请各位委员及相关单位积极提出意见或建议,填写至复审意见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反馈至分技委秘书处。
谢谢配合!
秘书处联系方式: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院
杭州市下沙经济开发区25号大街379号
联系人:夏忠诚 联系电话:0571-86002820
传真:0571-86002830 邮箱:sactc103sc1@163.com
附件:
光秘函字[2017]7号 关于征集医用光学和仪器领域标准复审意见的通知
附件1 发布实施5年及以上标准清单
附件2 标准复审意见汇总表